关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11#地块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11#地块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百丈东路以北,善嘉路以东,文卫西路以南,东吴河西侧。本次修复地块总面积约42561㎡,本地块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与商业设施混合用地(R2+B1)。根据前期调查评估结果,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修复工作。受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现已整体移交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地块污染修复工程施工效果进行总体评估。现将《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11#地块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11#地块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项目位置: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百丈东路以北,善嘉路以东,文卫西路以南,东吴河西侧。
业主单位: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现已整体移交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久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施工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效果评估单位:浙江坤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效果评估检测单位:宁波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钴分包)。
效果评估检测质控单位:浙江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危废鉴定单位:杭州和一境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测绘单位:宁波市鄞州华阳测绘有限公司。
运输单位:宁波甬一物流有限公司。
污染土协同处置单位: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窑)、绍兴盛基建材有限公司(陶粒窑)。
地块概况: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邱隘镇福利院、香菲亚大酒店、宁波东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银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造漆二厂及宁波市鄞州甬联针织服装绣品厂。
二、调查结论
我单位对本修复项目施工效果进行总体评估。在现场踏勘、收集调查相关资料等基础上,根据相关文件审核、现场勘察及采样检测结果,得到以下结果:
(1)本项目验收所需资料提供齐全,提供的验收资料及修复工程实施过程规范,总体符合污染场地修复的相关文件要求。
(2)本工程修复土方量共计约 24722.32 m3(其中混凝土、塘渣石块约 3880 m3,污染土壤约 20842.32 m3),覆盖方案设计的 20319.74 m3,满足修复要求。外运污染土壤的去处与方案设计一致,污染土清挖后转运水泥窑 217 车,共计 8070.04 吨,且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完成了所有污染土方的处置。污染土壤清挖后转运陶粒窑 710 车,共计 26538.86 吨,且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完成了所有污染土方的处置。协同处置单位在处置过程中落实了二次污染防范措施,烧制的成品能够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累计处理废水 10386 m3,包括污染地下水约4174m3、基坑降水与冲洗废水共约6212m3,经施工自检和第三方检测达标纳管排放,覆盖方案设计的 10139.7 m3,满足修复要求。
(4)自2022年1月14日至7月14日,我公司先后对污染土壤清挖区、潜在二次污染区开展效果评估采样,共采集污染土壤清挖区土壤样品231个(另有质控样品25个)、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样品30个(另有质控样品3个),样品数量、检测指标及质控样数量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结果显示各项评估内容均达到修复目标值及评估标准。因此,本地块污染土壤清挖区土壤修复合格,潜在二次污染区受二次污染的影响甚微。
(5)我公司对用于清挖后基坑回填的场内净土(约28000m3)和外来净土(约20000m3)开展效果评估采样,样品数量、检测指标及检测结果均符合方案要求,基坑回填满足地块后续开发利用。
(6)施工期间扬尘、噪声、废水等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方案设计要求的工程施工相关的环保治理设施和措施。
(7)地下水抽提处理完成后,我公司对地下水污染区的抽提井、监测井先后采集16个地下水样品,样品数量、检测指标及检测结果均符合方案要求,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且污染物浓度略有下降。2025年6月,地下水修复管控阶段十二个批次的管控监测已全部完成,共采集124个地下水样品(包括2025.6.4~2025.6.5期间补测4个地下水样品),管控期间地下水污染物苯、钴均未检出,砷检出浓度为<0.3~5.3μg/L,锑检出浓度为<0.2~5.0μg/L,地下水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
综上,本地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全部完成,达到了安全利用的要求。
